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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伯龙马 于 2015-8-6 13:14 编辑
如题
钢淬火后的自回火及其应用
1.术语含义---自回火,即淬火冷却过程,已被淬火部分利用工件中尚存的余热进行回火的工艺操作。
2.适用范围---该自回火工艺主要适用于:
(1)单件或小批生产,局部要求硬度的零件和工模具。
(2)单件或小批生产,且各有效截面较均称的、整体要求硬度的零件和工模具。
(3)临界点(MS)温度高于300度的低碳钢零件和工模具,淬火冷却过程马氏体形成瞬间靠其余热进行的回火。
3.技术要求—自回火后,应满足以下要求。
(1)自回火后,关键部位的硬度应满足产品设计图样中的规定,其余部分容许有HRC10的硬度差。
(2)低碳钢淬火-自回火及零件和工模具整体淬火-自回火后,硬度允差不得超过产品设计图样中的规定。
4.操作守则---自回火,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低碳钢零件和工模具整体强韧化的淬火-自回火,一般按 通常淬火操作守则一次完成。
(2)单件或小批生产的零件和工模具淬火-自回火时,一般以所谓的工件“回火色”作为判断依据。“回火色”与回火温度的关系,如表2-40所示。
表2-40 回火色与温度的关系
(3)自回火过程,当“回火色”达到预期颜色时应立即将工件投入油或水中终止继续回火。
(4)单件或小批生产的零件和工模具,利用余热自回火时,由于没有保温时间,故应较普通回火温度高10~200C。
(5)对于各部分有效断面差别较大的零件和工模具,回火冷却过程可根据预期颜色出现的先后,依次逐渐浸入水或油中,以免回火不均匀。
5.具体应用---
实例1. 图1-40所示为六种零件的淬火-自回火试验。作为现场利用优选法试验得出的确切数据,可供类似零件淬火-自回火时参考。所试验的零件均 用45号钢制作,经830~8600C透烧后,在10%的盐水中冷却数秒立即取出自回火后的硬度。
(1)模具导柱,要求硬度HRC38~43。冷却2.5s,硬度为HRC40~42;冷却2.7s为HRC42~44;冷却3s为HRC46~47。
(2)夹具压板,要求硬度HRC45~49。冷却2.5s,硬度为HRC46~47;冷却3.0s为HRC51~53;冷却3.5s为HRC53~57。
(3)垫圈,要求硬度HRC45~49。冷却4.0s,硬度为HRC44~50冷却4.5s为HRC46~50。
(4)小轴,要求硬度HRC25~30。冷却1.0s,硬度为HRC20~23;冷却1.5s为HRC25~30;冷却2.0s为HRC40~45。
(5)套筒,要求硬度HRC25~30。冷却1.5s,硬度为HRC25~30;冷却2.0s为HRC40~43;冷却3.0s为HRC45~50。HRC43-48;冷却4.5s为HRC45~50。
(6)锥柄,要求硬度HRC45~49。冷却4.0s,硬度为HRC43~48;冷却4.5s为HRC45~50。
图1-40 六种淬火-自回火试件
A-导柱;B-压板;C-垫圈;D-小轴;E-套筒;F-锥柄
实例2. 手用工具的淬火—自回火。
图1-41所示均为钳工手用工具,如大锤、中心冲和錾子等,经常采用淬火—自回火方法获得所需要的性能。其共同特点是,均用T7A或T8A钢制作;局部(图示的a和b两端部分)要求硬度HRC52~56。为满足使用要求,可在780~8000C盐浴炉中整体加热或局部快速加热。
图1-41 钳工手用大锤、中心冲和錾子
(1)手用大锤的淬火—自回火操作:将整体加热好的大锤一端(约图示的2a长度)浸入水中冷却,同时另一端在空气中进行预冷至不低于750~7600C时,开始转换冷却另一端。初冷端在空气中利用自身余热进行自回火,待该端水分蒸发完再多停留3~5s钟,立刻重新冷却该端。另一端开始自回火,待该端水分蒸发完再多停留3~5s钟后,立刻重新冷却该端。如此反复转换,直至中间段6000C以下(黑红色)后全部浸入水中。其结果硬度合格,使用性能良好。
(2)中心冲和钳工錾子的淬火—自回火操作:利用900~9500C
盐浴快速加热或用氧-乙炔焰加热,使欲淬火端约图示的2a长度达780-8000C(橘红色),将加热好的一端在水中浸入图示的a深度,直至其余部分6000C以下(黑红色)后,取出观察回火色,待淬火段呈现蓝紫色或深蓝色时,全部浸入水中冷透后取出。结果硬度合格,使用性能良好。
摘自《实用热处理技术及应用》(第2版)第51---5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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