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处理论坛技术专家组管理条例
1、目的
(1)规范论坛对热处理技术专家组的管理;
(2)完善热处理论坛管理机制;
(3)加强热处理论坛技术力量;
(4)明确热处理技术专家组的权利和义务;
(5)激励、调动和发挥热处理技术专家组的技术服务作用;
(6)为热处理论坛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
2、适用
本办法适用于:热处理技术专家组的申请、批准、日常管理(考核)、撤消、离职等管理事项。
3、内容 3.1、条件 (1)熟悉论坛规定及各版块发贴规则。愿意为论坛尽自己的一份力量,积极解答会员的求助问题;
(2)热处理技术专家组成员必须注册15天以上,积分50分以上,发帖数量达15贴以上,且无不良记录;
(3)加入热处理技术专家组之前的有效技术求助解答不少于3贴,并且得到提问者的肯定与采纳或通过管理团队的审核。
(4)对会员申请区中的精华申请发表自己对精华帖的鉴定意见及建议。 3.2、权利
(1)加入后阅读权限升到80,若原来用户组超过80的维持原状;
(2)每个月得到固定的工资(100热处理币),表现突出者另行奖励,每月月底由管理员及相关人员进行考核评定; (4)会员的其它一切权利。
3.3、义务 (1)及时解答会员的技术提问。
(2)经常提出一些技术讨论话题以引导会员的讨论。 (3)每个月至少完成5个以上有效技术求助或者发起有意义技术讨论2个。(重点针对技术求助的解答,对于资料及涉及论坛规则的求助不统计在每月解答的总数之内)
3.4、批准 申请人的申请主题经管理团队的批准或已加入热处理技术专家组成员的同意,由管理员将其头衔变更为热处理技术专家组。
批准依据:
(1)申请人的申请格式与内容;
(2)申请人的表现及能力状况; (3)管理团队提交的建议。
3.5、考核 (1)遵守论坛会员需要遵守的所有规则;
(2)每月的有效答疑帖子数量,未完成义务者由管理员扣除20热处理币。
(3)每月进行一次评选,对表现突出的专家额外奖励50热处理币(不包括由论坛计发的工资)。
(4)根据专家组成员的表现,每月给予不同的奖金补贴。
3.6、撤消 (1)日常考核中发现有违反论坛规则者,管理员可随时撤消其技术专家组资格; (2)连续两个月考核中,未完成有效技术答疑或发起技术讨论者,管理员可直接撤消其技术专家组资格; (3)累计未登陆论坛时间达一个月或二十天未发表任何有意义的帖子者,管理员可直接撤消其技术专家组资格; (4)由于特殊原因未成通过考核,且事先已向管理员提交情况说明者可以酌情考虑。 3.7、离职 长期为论坛技术服务者,因个人原因等申请退出热处理技术专家组时,由管理员评定其在职表现给予一定奖励,并备案,享有再次优先申请重返热处理技术专家组。
注:其它一切关于热处理技术专家组管理条例与本条例相冲突时,都以此条例为准。
热处理论坛管理中心 2009年3月30日 |